关于印发《宜昌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修订稿)》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指导装配式建筑按照科学、统一、规范的标准实施,结合当前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实际,我局经过认真研究和组织专家评审,现将《宜昌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修订稿)》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宜昌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宜市住建文〔2019〕43号)同时废止。
在使用过程中有何意见及建议,请反馈至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推广中心(地址:宜昌市四新路41号;邮编:443000 )。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