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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购房补贴承诺书(模板)
日期:2022-11-02 15:10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责任编辑:住房保障办审核员阅读量:
人才购房补贴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自愿申请兑付购房补贴,并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为2021年6月1日后,我市新引进并经认定的(B类、C类、D类、E类、F类、G类)人才。
2.本人在宜昌市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至申请之日不满(5年、2年),并在宜昌市就业(或创业)。
3.本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且未申请享受《关于加快城区人口集聚的若干措施》中二孩及以上家庭、参与团购职工的有关住房支持政策,及其他各项购房财政补贴政策。
4.本人申报信息、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对本人申报信息、材料进行核查。
5.若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等违规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本人无条件接受退还非法所得、停止享受《关于加快城区人口集聚的若干措施》中所有住房支持政策、诚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等处罚。
6.本人领取购房补贴后,于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
7.本人领取购房补贴后不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若所购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前因个人特殊原因确需撤销的,自愿退回已兑付的购房补贴资金。
承诺人(本人签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