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团购房补贴承诺书

日期:2024-04-12 15:37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责任编辑:住房保障办阅读量:
一、职工团购房基本信息

申请人1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

 

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单元号

 

申请人2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

 

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单元号

 

申请人3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

 

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单元号

 

申请人4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

 

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单元号

 

申请人5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

 

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单元号

 

可根据团工职工人数添加

 

身份证号码

 

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

 

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单元号

 

££

为同一机构或单位职工。

 

机构或单位名称为

社会信用代码为

联系人姓名:按团购职工人数填写

联系电话


二、承诺内容

本人自愿申请团购商品住房补贴,并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次参加团购的其他申请人)均为同一个机构(单位)职工,所购该套住房未叠加享受《关于加快城区人口集聚的若干措施》中新引进人才、二孩及以上家庭的有关住房支持政策,及其他各项购房财政补贴政策。

2.本人(及本次参加团购的其他申请人)在宜昌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属于同一房地产开发项目且达到5套及以上,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202411日至20251231日期间,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最早与最晚间隔不超过30天,不动产权证书核发未超过6个月。

3.本人(及本次参加团购的其他申请人)申报信息、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对本人申报信息、材料进行核查。

4.若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等违规享受团购商品住房补贴政策,本人无条件接受退还非法所得、停止享受《关于加快城区人口集聚的若干措施》中所有住房支持政策、诚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等处罚。

5.本人领取团购商品住房补贴后,于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

 

承诺人1:         承诺人2:         承诺人3

 

承诺人4:         承诺人5

(所有承诺人本人签名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