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贴怎么领?宜昌人才新政重磅发布

日期:2026-04-07 07:56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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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我市发布《宜昌市加快推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十条重磅新政,明确构建梯度化人才安居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持续开展购房补贴。市住新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印发了《宜昌城区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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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什么条件?我能享受吗?能补多少钱?怎么申请?您关心的这些问题,我们一次性为您讲明白。

   一 、本次购房补贴覆盖哪些范围?

  答:本次发布的人才购房补贴政策限于宜昌城区,即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全域。在各县(市)购房的,相关政策可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

   二、 购房补贴在哪里申请?怎么使用?

  答:人才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才码”申请资格认定。

  取得资格认定并获取“购房补贴券”的,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扫码核销“购房补贴券”的相应金额。核销时,系统自动校验购房人城区不动产登记及网签备案信息、在宜社保缴纳和营业执照登记等信息,经校验成功的直接抵扣购房款。

   三 、本次人才购房补贴的实施对象是哪些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们将本次购房补贴的实施对象分为两大类。

  (一)在宜民营企业、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就业及自主创业的人才

  1.申请人已经认定为F类及以上(不含大专毕业生)人才;

  2.申请人在宜昌市范围内民营企业、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新就业或自主创业5年内

  3.申请人在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4.申请人自2026年4月1日起,在城区购买符合房源筹集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二)在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就业的人才

  1.申请人已经认定为E类及以上人才;

  2.申请人在宜昌市范围内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新就业5年内

  3.申请人在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4.申请人自2026年4月1日起,在城区购买符合房源筹集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四、 “新就业或自主创业5年内”怎么界定?

  答:1.关于“新”。指申请人首次来宜就业。

  2.关于“就业或自主创业”。申请人在宜昌市范围内有社保缴纳记录(含灵活就业社保,养老、失业、工伤任一险种均可)即认定为在宜就业;申请人在宜昌市范围内登记注册营业执照,且其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即认定为在宜自主创业。

  若申请人在宜昌市既无社保缴纳记录,也无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则不认定为来宜就业或自主创业。

  3.关于“5年内”。申请人在宜社保首次缴纳日期及营业执照签发日期距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时间均不得超过5年。

   五、我2020在宜昌工作,单位给我交了社保,2022年去外地发展了几年,今年2月又回到宜昌工作并重新参保,我的就业时间要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答:本次新就业时间是从申请人在宜社保首次缴纳日期起算的。根据您的情况,您在宜昌的就业时间需要从2020年开始算。

   六 、我在宜昌首次社保只缴了1个月,中间一直没有再缴,这个也要作为新就业时间的起算点吗?

  答:是的。只要您在宜昌市有过社保缴纳记录,不论多长时间,均视为在宜就业。

   七、我在宜昌开了一家面馆,属于自主创业人员,每个月我也给自己缴纳了灵活就业社保,但是我的营业执照办理时间跟社保缴纳时间不一样,请问要以哪个时间来认定?

  答:两者中取最早的时间来判定是否满足“新就业或创业5年内”条件。

   八 、我们公司是一个中省在宜企业,养老保险交在武汉,公司在宜昌只给我们交了失业和工伤保险,两个保险缴纳的时间还不一样,请问这样可以认定为宜昌工作吗?

  答:可以。在宜昌市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任一险种均可认定为在宜就业。若缴费时间不一致,系统将自动选取其中最早的时间来判定是否满足“新就业5年内”条件。

   九、我是一名家庭主妇,我买了灵活就业社保,可以判定在宜昌就业吗?

  答:可以。

   十、我已经申请认定成了E类人才,但我在县里工作,在城区买房的话能享受这个人才购房补贴吗?

  答:可以。本次政策仅限制在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对购房人的工作地点并无限制,您只要在宜昌市范围内(不论是城区还是县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符合其他条件的,都可以享受本次购房补贴。

   十一、我在国有企业的一个很小的子公司上班,我们这个公司也算是国企吗?

  答:本次政策所称“国有企业”,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在宜昌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以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国资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认定为准。若您对公司的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可向公司人事部门咨询。

   十二、 “民营企业、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都是哪些?

  答:本次政策所称“民营企业、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您可以理解为上述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及组织(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十三 、本次人才购房补贴要求申请人在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这个具体怎么界定?

  答:本次申请使用人才购房补贴限在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才能使用,要求申请人在城区,即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全域范围内均无网签备案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商业、办公类房屋不计入在内)。

  如果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该条件,可以登录微信小程序“宜格服务”,点击首页“更多”,下拉至“房产服务”版块,通过“商品房网签合同查询”“存量房网签合同查询”“不动产登记证明”端口,查询地区分别选择“宜昌市”和“夷陵区”,即可查询本人在城区的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信息。

   十四、人才购房补贴关于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怎么跟我在公积金和商业银行办理住房贷款时的认定标准不一样?

  答:确实是不一样的。

  人才购房补贴是在城区全域范围内核定住房套数,核定范围仅限申请人本人名下住房

  而公积金和个人住房贷款仅在购房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核定住房套数,核定范围包含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住房,具体核定标准可向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各商业银行详询。

   十五、如果我本人在城区无房,但是我的配偶或是其他共同购房人名下有房的话,我们再一起买房可以用我的人才购房补贴吗?

  答:可以。人才购房补贴仅要求申请人本人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与申请人家庭成员、共同购房人名下是否有房无关。

   十六、 我跟我老婆都申请到了人才购房补贴券,并且都符合使用条件,请问我俩的补贴可以叠加使用吗?

  答:不可以。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人才购房补贴使用条件的,每套房按照“就高不就低、不可叠加”原则享受。

   十七、 我看到《宜昌市加快推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里写到购房补贴“不与首套房折扣补贴重复享受”,这个首套房折扣补贴是什么?

  答:这里的“首套房折扣补贴”实际是指《宜昌市加快推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第六条“构建梯度化人才安居体系”中“全职引进的A-C类人才,前2年可免费入住市属国有企业开发的人才公寓,2年后可按市场价的60%、70%、80%购买市属国有企业开发的住房”有关政策。

  具体以市委党建和人才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为准。

   十八、我去年在“宜才码”里已经申请到了人才购房补贴券和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券,都还没使用,我现在买房还能用之前的券吗?

  答:不能。《关于优化调整宜昌城区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措施的通知》(宜办函〔2025〕6号)已于2026年3月31日到期,相关购房补贴券也已到期同步失效。若您符合当前的人才购房补贴条件,可在“宜才码”小程序重新申请认定。

   十九、我之前在宜昌城区买房享受过其他类型的购房补贴,还能享受这次的购房补贴政策吗?

  答:不能。本次人才已享受过城区各类购房补贴(包括前期的人才购房补贴、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城区外的宜昌户籍农村居民购房补贴、2万元个人购房补贴、职工团购住房补贴)的,不得享受本次购房补贴政策。但房屋共同所有权人以往没有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的,可以以对方名义申请使用本次的购房补贴。

   二十、看完之后我依然有些不明白的地方,请问可以向哪里咨询?

  答:您可以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相关市直部门电话详询。

  1.人才分类资格认定咨询:

  市人社局0717-6612330

  2.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咨询:

  市住新局0717-6753244

  本问答基于《宜昌城区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编制,仅供参考。具体政策执行以《实施细则》及官方最新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