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第一季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评工作的通知》(宜人居办〔2018〕2号)要求,我办抽调专人分三个检查组于4月10-13日对全市第一季度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了考评。检查组共抽查了20个乡镇、40个村,重点对照《宜昌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2018年工作计划》,通过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对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项考评,针对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7份。现将本次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 考评结果
从此次考评检查情况来看,各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建立,设施设备基本健全,存量垃圾治理成效明显,乡村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各县市区具体排名情况如下:
2018年全市第一季度农村垃圾治理考评排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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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抽查乡镇 |
抽查村庄 |
考评得分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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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 |
姚家店镇、红花套镇 |
黄莲头村、枫相树村、红花套村、杨家畈村 |
84.2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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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 |
七星台镇、问安镇 |
孙家港村、肖家桥村、同心桥村、朱家湾村 |
8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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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 |
鸣凤镇、花林寺镇 |
北门村、凤山村、慈化村、花林寺村 |
8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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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 |
分乡镇、下堡坪乡 |
界岭村、高场村、九山村、蛟龙寺村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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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 |
昭君镇、古夫镇 |
响龙村、青华村、中阳垭村、麦仓村 |
8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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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县 |
五峰镇、长乐坪镇 |
茅坪村、石良司村、白岩坪村、洞口村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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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 |
土城乡、联棚乡 |
土城村、李家坝村、联棚村、楠木溪村 |
81.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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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 |
茅坪镇、九畹溪镇 |
兰陵溪村、银杏沱村、九畹溪村、桂垭村 |
79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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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 |
半月镇、河溶镇 |
龙台村、红光村、前进村、观基寺村 |
76.5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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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县 |
大堰乡、都镇湾镇 |
大堰村、三洞水村、金福村、庄溪村 |
76.5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各地在工作部署、督查考评、卫生保洁和设施规范建设等方面仍存在如下问题与不足:
(一)工作部署不及时、不够有力。各县市区均出台了文件,制定完成了县级实施方案,成立了指挥部,明确了牵头单位及各部门责任,但对乡镇、村工作部署不及时、压力传导不够,乡镇未参照县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制定本乡镇工作方案。部分县市区、乡镇、村迎检资料准备不足、不规范。
(二)资金、设施保障不充分。不少县市区总体资金投入达不到40元/年·人,区域内各乡镇、各行政村资金投入与工作推进差异较大。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秭归县等县市区农村垃圾资金投入不足,难以形成完善的治理体系。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期未落实保洁、清运及维护费用,相关费用未纳入固定财政支出,体系建设比较脆弱。
(三)收运体系不健全、山区覆盖比例有待提升。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集中处理)”的基本治理模式分析,各地普遍存在垃圾收集设施不足、垃圾大型收集容器与小型收集容器搭配比例失调、覆盖范围不广、村收集能力不足等问题,山区县市情况更为严重。长阳大部分乡镇、五峰部分乡镇采用简易填埋方式处理垃圾,农村垃圾无害化水平低。
(四)卫生队伍不健全、成效有待提升。秭归县S334省道至沙镇溪、梅家河方向道路两侧、九畹溪镇九畹溪村公示牌后、九畹溪村与桂垭村主干道交界处均存在垃圾倾倒点,部分村庄无垃圾收集设施。长阳县大堰乡三洞水村委会附近道路部分点位存在垃圾倾倒现象。枝江市七星台镇肖家桥村部分废弃敞口垃圾池未及时清理拆除。部分地区专职保洁员达不到每100户配备一名的标准。秭归县九畹溪镇桂垭村专职保洁员数量偏少;当阳市半月镇龙台村未建立保洁员考评制度。此次被检查乡镇及村庄保洁员工资发放记录不完整,大部分县市区按年度发放,未严格执行按月发放。
(五)考评机制不完善,宣传力度不够。被检查的县市区、乡镇都开展了督查考评工作,但仍有部分地方存在督查考评不规范、未通报排名及在媒体和公共场所公示等问题。远安县未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部分乡镇政府、村委会所在地宣传栏无垃圾治理宣传内容。
(六)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滞后。全市农村垃圾分类试点推广缓慢,垃圾分类工作除个别试点地区外,无实质进展;夷陵区作为全国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与省、市确定工作目标差距较大。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8年是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启动年,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化提升年,各地务必对照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细化措施,确保完成2018年工作任务。
(一)积极抓好整改工作。各县市区要及时抓好上述通报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改情况以文字或图片形式于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资金投入不足地区通过财政补助、社会帮扶、村镇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等形式保证资金投入总量,形成合理的县市区、乡镇、村资金投入机制,县、乡镇财政要承担主要预算支出,确定合理的村级投入负担比例。各地结合实际视情况收取一定的垃圾处置费。
(三)完善垃圾收运设施。要加大力度停用、改造完成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增设并合理布局垃圾收集设施设备。垃圾转运量大的乡镇要增加垃圾转运车辆,以满足实际需要。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
(四)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各地要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按100户配置1名保洁员,按月向保洁员发放工资,根据实际需要配齐保洁车辆及工具,建立保洁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实施奖惩措施。
(五)推动督查考评全覆盖。督查考评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逐级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做到督查考评县、乡镇、村三级全覆盖,县级督考评结果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公共活动场所公示排名,乡镇对村庄要建立周评比、月考核机制,并在镇区和村庄公示栏、村民活动场所或重要地段公布考评排名,考评结果要与评先评优挂钩。
(六)全面推广农村垃圾分类。各地要尽快建立符合本地实际和生活习惯的农村垃圾分类模式,引导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按3-5户配1套垃圾分类收集桶,建立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的基础设施体系,同时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将农村垃圾分类向全域推广。
宜昌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