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住建厅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2018年第六批)
日期:2018-10-22 09:22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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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和《关于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鄂建办〔2018〕25号)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对2018年第六批申请委托下放建筑业企业资质的8家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和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住建委窗口,申述不得对原申报材料进行修改更换。
二、专家审查意见中要求核查的,县属企业由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派人实地核查,市属企业由市住建委组织人员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于2018年10月26日前报我委,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送市住建委办公室,电话:0717-6446659。
附件: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名单(2018年第六批).pdf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