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2018年第二批)
日期:2018-11-29 10:19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责任编辑:行政审批科阅读量:
一、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5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至市住建委机关纪委,电话:0717-6446546。
三、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电话:0717-6851850,邮政编码443000。
附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表
2018年11月29日
2018年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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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资质类别 |
审查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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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昌市远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
不同意:缺少燃气泄漏浓度报警器相关设备。 |
新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