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住建厅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2019年第一批)

日期:2019-02-11 11:00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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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和《关于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鄂建办〔2018〕25号)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对2019年第一批申请委托下放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为: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15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和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住建委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涉黑涉恶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市住建委建管科。

  三、市住建委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电话0717-6464715;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电话:0717-6851537。

  附件: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名单(2019年第一批).pdf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