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10)号整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0-01-02 09:29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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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3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10号已申请销号。按照环保督察整改销号要求,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督察反馈意见第10号整改情况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

  一、整改目标

  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整改措施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整改责任担当,狠抓整改工作落实。

  三、整改完成情况及今后工作打算

  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定不移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等形式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性,采取局长办公会或局长例会每两周听取一次环保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切实将压力传导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和整改措施要求推进,真正做到全面改、深入改、彻底改、不反弹。目前,涉及我局的整改事项均按进度有序有效推进。该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

  下一步,将切实加强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全局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确保住建领域生态环保督察事项有效整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公示时间: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可投诉至我局机关纪委,联系人:夏青,举报投诉方式:邮箱445380185@qq.com,电话0717-6441481。

  特此公示。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