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住建局关于湖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11-4、11-5)整改情况公示
2019年12月3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11-4、11-5)号已申请销号。按照环保督察整改销号要求,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督察反馈意见第(11-4、11-5)号整改情况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11-4、11-5
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方面存在明显问题。宜昌市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普遍存在污水收集管网不健全、雨污混流、进水浓度偏低、已建设施运行效率低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一是到2020年底,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城污水处理率要到达85%以上。二是全市51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
三、整改措施
一是各县市及夷陵区在2018年底前制定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有序启动实施,重点加快推进三峡库区县所属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改造、维护等工作,提高污水收集能力。
二是强力督办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倒排工期,按时间节点进行督办检查。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技术指导,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质量达标。加强乡镇生活污水信息化管理,实行专人专责。
四、完成情况
1.按照《宜昌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宜昌市共有32个既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一级A标准改造任务。
2.加大城区截污管网建设力度,根据统计情况,2016年至2018年城区共新建主支管网259.94公里,其中在城区水环境整治截污工程中,沿河新建截污管网120.39公里,将沿线污水接入沿河截污管道后,输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同步开展雨污分流工作。编制了《宜昌市城区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作思路,具体包括加快建设新区配套管网、全面打通断头管网、有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积极开展初期雨水治理试点、加强污水管网维护与雨污混接改造等内容,制定了管网建设与改造实施计划,并结合市政道路、老旧小区改造等2019年城建项目予以推进实施。
4.按照国家、省污水处理提质工作要求,围绕提高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等目标,制定《宜昌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已上报市政府待印发实施。
5.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城市建设计划制定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方案和工作计划,兴山、秭归、夷陵区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存量管网开展普查评估,并结合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分步实施。库区18个污水处理厂除水田坝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实施异地扩建外,其余出水均达到一级A标准。
6.全市(不含县城)共有82个乡镇,其中22个乡镇在全省率先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试运行;7个乡镇生活污水接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两个乡镇位于主城区范围内(辖区污水就近接入附件城区污水处理厂)。2017年全面启动剩余51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厂站、主管网已全面建成投入试运行,累计完成干支管网639.48公里,完成接户13.4万户。
五、整改效果
1.各地通过制定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方案和工作计划,有序推动了各地污水管网建设,改造、维护等工作,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加大三峡库区18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重点推进库区生活污水配套管网改造工作,污水收集率和运行负荷率不断提高。
2.过实施乡镇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逐步解决乡镇污水治理问题,改善乡镇居民的生活环境。
公示期间:2020年1月17日—2020年1月23日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可投诉至我局机关纪委,联系人:夏青,举报投诉方式:邮箱445380185@qq.com,电话0717-6441481。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