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住建局关于湖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11-1)整改情况公示
2019年12月3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11-1)号已申请销号。按照环保督察整改销号要求,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督察反馈意见第(11-1)号整改情况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11具体内容
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方面存在明显问题。宜昌市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普遍存在污水收集管网不健全、雨污混流、进水浓度偏低、已建设施运行效率低等问题。如夷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宜都市三板湖污水处理厂和宜都市陆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普遍在100mg/L以下,最低的仅20-30mg/L,远低于设计进水浓度。三峡工程配套建设的库区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堪忧,普遍存在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运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个别乡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损坏,难以正常运行。现场督察发现,夷陵区三斗坪、太平溪污水处理厂和秭归县的屈原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都在30%以下。
二、反馈问题11整改目标
1.到2020年底,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城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5%以上。
2.2018年底,51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
三、整改措施11.1具体内容
针对进水浓度偏低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或整改计划,并按计划推进实施,以提高进水浓度。
四、整改措施11.1完成情况
1.市政府已正式印发《宜昌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围绕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包括全面清理排查、摸清底数,实施建设改造、补齐短板,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严格部门执法、强化监管,开展信息化建设等5个方面。
2.已委托武汉市政院编制完成《宜昌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题研究及实施计划(初稿)》,相关项目已纳入2020年城建项目建设计划(草案)予以推进落实。
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五、整改成效
已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项目计划,并有序推进实施。
公示期间:2020年1月22日—2020年1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可投诉至我局机关纪委,联系人:夏青,举报投诉方式:邮箱445380185@qq.com,电话0717-6441481。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