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技术指引
一、基本原则
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估价机构(以下简称“房地产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区防疫指挥部统一安排,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基础上,分区分级分类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和行业开市。
二、防控措施
房地产企业严格落实以下“七个必须”的防控措施,报各地防疫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有序恢复营业。
一是必须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恢复营业实施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员工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机制。
设立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单独房间作为临时隔离点(区域),并配备口罩、消毒液、消毒工具等。
二是必须全面开展消毒杀菌。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应环境整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环境清扫,消除蚊蝇孳生地,保持下水道通道通畅无积污。各类场所应保持通风,每天至少通风三次,每次20~30分钟。使用中央空调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保持进风口清洁,出风口通畅。不具备全新风功能的中央空调不得开启运行。加强对场所内通风设备设施巡检,确保各类通风设备正常运转,定期对空调等通风系统清洁、清洗和消毒。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三是必须充分储备防疫物资。采购和储备口罩、一次性手套、84消毒液、75%乙醇消毒液、洗手液、红外体温检测仪、消毒工具等防疫物资,按至少使用一周量储备。有条件的可配备超低容量喷雾器、快速红外热成像体温探测设备等。
四是必须严格审查人员返岗。严格执行“绿码行、黄码管、红码禁”的标准,领取绿码且体温低于37.3℃的工作人员,方能返岗服务。领取红码、黄码以及体温超过37.3℃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隔离。必须将疫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培训作为复工复产第一课严格落实,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是必须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在进出通道口设立提示牌,提醒进出人员佩戴口罩,并安排专人对没有佩戴口罩的人员进行劝阻和宣传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通过防控知识100问、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护知识。配备专人负责老年人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群做好健康防护和知识宣传。恢复营业后严格执行员工上下班体温检测、员工生病报告、出入人员健康登记、车辆进出消杀登记制度。体温超过37.3℃或有咳嗽等异常情况者禁止出入。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对上下班人员进行登记。指定专人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按要求向当地防控部门报告,建立个人健康台账。
六是必须严格遵守行业承诺。承诺疫期“不集中开盘、不集中营销、不集中看房、不集中交房、不集中开大会”的“五不”防范措施,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
七是必须履行统筹协调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统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对参建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防疫指挥部要求,合理确定工地复工时间。
三、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勇于担当、下沉一线,一手抓疫情防控,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开市营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特别是加强对各房地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和恢复经营主体责任落实的检查督办。各地行业协会应加强防范措施的行业自律和疫情掌握,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房地产市场开市平稳。
(二)对没有做好开市准备、没有满足开市条件、没有申请开市报备擅自恢复营业的房地产企业,一经查实一律暂停网签资格和经营业务,并通过新闻媒体通报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