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物业服务行业疫情防控技术指引

日期:2020-03-15 15:57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责任编辑:fgk002阅读量:

  一、基本原则

  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科学落实居民小区等物业服务项目封闭管理要求。

  二、防控措施

  (一)健全防控组织

  1.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企业内部防控领导小组,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2.以居民小区等物业服务项目为防控单元,组建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组,具体实施本单位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工作。

  (二)明确防控责任

  1.物业服务企业是在管物业服务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照社区、业主单位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2.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对各服务项目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项目负责人对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做好现场防控工作。

  (三)制定防控方案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应包括防控领导组织、现场人员管控、防控物资保障、项目防控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

  (四)落实防控要求

  1.居民小区等物业服务项目一般保留一个出入口,合理配置值守人员,按照属地防控指挥部要求,接受社区统一指挥,落实小区管理要求。

  2.按照市区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严格人员进出管理。所有进出人员须持湖北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并主动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在37.3℃以下方可进出。外来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确需进入的,必须出示相关证明。

  3.严格落实车辆管控要求,车辆凭证通行,无特殊原因不得驶出小区,驶出后不得再行驶入,车内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检测。

  4.配合社区、业主单位设立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独立房间作为临时隔离点(区域)。出现发热、呕吐、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症状或者体温超过37.3℃的人员,应立即转移至临时隔离点(区域),并立即报告转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第一时间上报社区,在社区指导下,配合专业机构和人员按照情况紧急程度对单元、楼栋、小区采取阻断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

  5.对单元门厅大堂、电梯轿箱、地下停车场、管理用房等重点区域部位,每日使用含有效氯250—500mg/L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大门开关、入户门把手、电话等经常接触部位每日使用含有效氯250—500mg/L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不少于3次。停用自动售卖机、指纹打卡机等设备。

  6.严格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责任,按照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垃圾收集、清理等工作,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7.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引导居民将废弃口罩投放到专门位置。

  8.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抓好防护应急物资储备投放,采购和储备口罩、一次性手套、84消毒液、75%乙醇消毒液、洗手液、红外体温检测仪、消毒工具等物资,按至少使用一周量储备。落实工作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督促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落实工作人员防护消毒流程。员工上下班进行体温检测,做好每日监测记录,体温超过37.3℃,或有咳嗽等异常情况者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9.项目设立食堂的,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证件齐全。严把食材采购关,落实索证索票,禁止活禽宰杀和采购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餐厅餐饮场所(区域)、食堂和茶水间等应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鼓励打包和外卖,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食堂应当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员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

  10.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分时段、分区域、分批次就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排队时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其他公共场所也应采取相应控制人流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应提供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等方式,尽量减少排队时间。对进入食堂的工作人员和用餐人员严格要求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减少人员集中排队等候时间。餐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作用15—20分钟;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就餐时人员之间前后左右间隔1米以上。项目未设立食堂的,应当选择经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或由员工自行携带餐食,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

  11.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每间居住不超过4人,应当保持良好卫生通风、定时开展消毒清扫。

  1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社区加强疫情防控宣传,通过横幅、广播、业主群、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和效果,引导居民增强防护意识、提升防护能力,营造群防群治防控氛围。

  13.物业服务企业要对防控工作情况做好痕迹管理,保留相关记录,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完成信息上报。

  三、人员返岗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人员通行管理有关规定,提前调度掌握返岗员工健康情况,严格执行“绿码行、黄码管、红码禁”的标准,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绿色健康码)的员工,合理组织分批次返岗。鼓励企业利用自有车辆或采取包车、集中自驾等方式,实现点到点运输,确保员工安全返工。

  (二)对返岗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和2020年春节以来出行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人员健康档案,并做好返工后每日体温监测和记录。应将疫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培训作为复工复产第一课严格落实,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