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回宜昌煌泰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决定

日期:2020-05-09 10:03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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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4日,因宜昌煌泰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兴山县水月寺镇易地搬迁拆旧复垦工程发生一起亡人安全事故,我局依照兴山县住建局对该公司开展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稽查报告结果发现该公司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均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且公司多人未查询到社保缴纳信息。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规定。

  从2019年12月25日起,我局对宜昌煌泰建设有限公司给予三个月的整改期限,并在整改期后对企业进行了再次复查,发现宜昌煌泰建设有限公司六项资质仍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现我局决定对宜昌煌泰建设有限公司不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予以资质撤回。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