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宜昌市部分工程技术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宜市职改办〔2020〕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7〕60号)文件精神,根据省职改办《关于下放宜昌市工程系列部分专业职称评审权的通知》(鄂职改字〔2020〕1号)要求,自2020年起由我市自行组织建筑、化工、机械、水利电力、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等7个专业(以下简称部分工程技术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将2020年度宜昌市部分工程技术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人员范围
凡我市辖区内符合湖北省建筑、水利电力、机械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拟申报2020年度宜昌部分工程技术副高级职务评审、且未在近三年内获得相应层次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本次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未经同意,参加在我市之外有关单位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成绩不予认可。2018、2019年取得的湖北省建筑、化工、机械、水利电力、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专业副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继续有效。用人单位在组织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单位岗位设置和评聘情况。参加测试人员为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测试方式及题型
测试方式及题型另行通知。
三、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包括本专业领域内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着重于测试申报者从事专业工作的应用能力、创新能力。
四、报名程序及方法
报名人员应根据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遵循实际工作岗位与报考专业一致原则,在《2020年度宜昌市部分工程技术专业分类目录》(附件1)中选择合适的专业报考。
符合条件并获单位推荐参加以上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经所在单位审查后填报《2020年度宜昌市部分工程技术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附件2),并附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将照片按报名表顺序贴在《参测人员照片粘贴表》(附件3)上,由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并上报当地职改部门;各县市区职改办、有关企事业单位将汇总后的《报名表》及其电子文档、照片一并上报宜昌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
五、测试安排
报 名 时 间:2020年8月17日—8月31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考 试 时 间:另行通知。
六、测试费用
水平能力测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的100元/人标准收取。
宜昌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3号市人社局11楼1106室。
咨询电话:0717-6056344、6056636。
成绩查询网址:http://rsj.yichang.gov.cn/
附件:1.2020年度宜昌市部分工程技术专业分类目录.docx
2.2020年度宜昌市部分工程技术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docx
宜昌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