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租用社会车辆比价公告
根据宜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宜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拟对2020年度租用社会车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价,欢迎有合格资质的车辆租赁公司参加。
一、项目内容
对2020年度宜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租用社会车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价,最终确定两家租车公司,分别为:小型车辆(轿车、商务/越野车)租车公司;中大型车辆(中型、大型客车)租车公司,各租车公司分别报价。
二、项目要求
根据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对小型车辆、中大型车辆各选取一家合法诚信、安全规范、服务优质、价格合理的租车公司为宜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提供社会车辆租赁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租车公司资格
(一)租车公司应当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应资质。租赁的车辆必须为汽车租赁公司登记车辆,司机必须是租车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且符合驾驶汽车需要的身体和法律条件。
(二)租赁车辆的交强险等险种及年检均合法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车况性能良好,租赁的中、大型客车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运营险。
(三)租车公司合法诚信、安全规范、服务优质、价格合理。且能够满足《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租车合同范本》中条款内容。
(四)各租车公司报价须按照《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中租费标准最高限额控制。
四、项目费用标准
(一)车辆租赁费最高限额如下:轿车半天397元,一天645元,按里程计费2.5元/公里;商务车/越野车半天496元,一天744元,按里程计费3.0元/公里;中型客车半天586元,一天880元,按里程计费3.2元/公里;大型客车半天687元,一天1178元,按里程计费3.5元/公里。
(二)行驶里程在300公里以内的租车,2小时以内租车按里程计费(以乘车人上车时间为准计算公里数);2小时(含)-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费;6小时(含)-24小时以内按全天计费(以乘车人上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时间)。里程超过300公里的根据市场成本议价决定。
(三)租赁价格包含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保养费、折旧费、燃油费、过桥费、高速公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驾驶员食宿费除外)。驾驶员在外发生的必要食宿费由用车单位承担。
(四)公务活动租车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事故赔偿等费用由租车公司承担。
五、报价截止时间
2020年6月23日上午11时(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者视为自动弃权)。
六、报送地点
宜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713室(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29号)。
七、报价资料内容
(一)租车公司资格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车辆行驶证;3.中、大型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大型车辆租车公司提供);4.车辆保险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车辆保险与车辆行驶证信息应一致);5.租车公司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二)比价资料:1.租车公司各类型车辆品牌、型号、数量、车况等配备情况;2.各类型车辆租车价格;3.比价内容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租车公司售后服务承诺。
(四)以上材料均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缺项或未按要求提供的租车公司将不予确定为成交租车公司,比价完成后相关资料不予退回。
八、其他要求
1.本次比价依照宜昌市公务用车制度领导小组关于修订《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宜车改组发〔2019〕1号)执行。
2.比价公告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宜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
联 系 人:宋基立
联系电话:6753811
宜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