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宜昌市第一批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住建厅印发的《湖北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9〕195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0)8号)文件精神,启动我市相关培训考核工作,宜昌市住建局特向社会公开遴选本市第一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培训机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两个文件精神、明确工作内容、对标落实相关工作。
2、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凡是符合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对照《湖北省住建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2中表格)自愿向市住建局提交培训资格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9月28日上午9时前(地点:宜昌市住建局101室,联系电话:6446370)。未按期申报的视作自愿放弃处理。
3、申报资料务必真实、各申报单位提交承诺书一份、对申报资料负全面责任。严禁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发生、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宜昌市住建局将按对本地区建设行业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工作指导监督服务,选上的培训机构对参训人员的报名审查、培训、测试结果、继续教育结果负责,自觉接受当地住建部门的监管。
附件2: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实施细则(试行).doc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