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各县市区住建局、宜昌高新区建管办,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监督办法(暂行)》(鄂建文〔2019〕23号)、《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8〕86号)和《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住建局组织专家对2020年度第一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企业上报资料进行核查,现将第一批90家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检查结果为“不达标”企业应按要求进行整改。企业在整改期限内,通过资质核查系统录入不达标资质应满足资质标准的全部资料,并提交。逾期未报送整改资料的直接按照资质管理权限撤回或申请撤回不合格的资质。
二、对检查结论认定为“不达标”的企业,在整改期内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等工作,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三、整改期满后,市住建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复查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条件的,将按照资质管理的权限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将复查结果进行公告,公告结果同步报省住建厅备案。
四、整改时间从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2月27日截止。企业在2020年12月27日24:00前可随时修改已提交的整改资料,之后系统将对已提交的整改资料进行受理,受理后企业不可再修改内容。
企业在资料填报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0717-6225710,6623596-803。建筑业发展科电话:0717-6464715,6448222。
附件:2020年度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结果公告.pdf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