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调整新就业大学生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政策

日期:2020-10-26 15:05来源:宜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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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局对《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关于在宜昌城区进一步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0〕2号)做出重要调整,加大对中省在宜单位或在宜设分公司中新就业大学生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力度。

  本次调整放宽了中省在宜单位或在宜设分公司中新就业大学生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申请条件,将原申请条件中“在城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整为“在城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中对中省在宜单位或在宜设分公司的企业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其单位未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应至少由单位在城区缴纳一项其他社会保险”。调整后,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职工,可到纳入网格化管理的社区居委会申请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具体如下:

  一、新就业大学生申请条件

  1.取得全日制本科、高专或高职院校毕业证书,或者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2.毕业2年内;在城区就业创业;

  3.在城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住房和无拥有所有权的非住房;

  5.在市场上承租住房。

  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1.在城区就业;

  2.收入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7倍;

  3.截止申请之日的上月,在城区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住房和无拥有所有权的非住房;

  5.在市场上承租住房。

  对中省在宜单位或在宜设分公司的企业中新就业大学生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其单位未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应至少由单位在城区缴纳一项其他社会保险。

  三、新就业大学生补贴标准及保障期限

  1.补贴标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540元/人·月;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大学毕业生(含高职)480元/人·月。

  2.保障期限为36个月。

  四、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补贴标准及保障期限

  1.补贴标准为240元/人·月。

  2.保障期限为36个月。

  五、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申请咨询电话

  西陵区住建局6099096;伍家岗区住房保障中心6353370-127;高新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6753029;点军区房管局6678269;猇亭区住房保障中心646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