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内设科室及职责的通知

日期:2020-10-29 10:27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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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市住建党[2020]28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调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内设机构的批复》(宜编【2020】47号)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住房资金监管科。其承担的“负责城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划入房产市场监管科,“负责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审查工作”职责划入房屋管理科,“负责城区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维修资金使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货币化补贴审核工作”、“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职责划入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科。

  二、设立消防工程管理科。消防工程管理科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科室,主要职责细化为: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法律法规、质量指标和考核标准。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不含点军区电子产业园)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协助做好全市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工作。指导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做好工程消防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消防质量责任。参与消防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消防工程风险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配合做好“联合审查”、“联合验收”工作。配合信访维稳机构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质量问题投诉受理、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建设工程有关消防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取消勘察设计科技科加挂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科”牌子。

 

  中共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