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市磷石膏基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导则(试行)》和《宜昌市磷石膏建筑材料应用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0-12-01 07:58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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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25号)要求,切实加强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进一步统一磷石膏基混凝土制品、磷石膏建材产品工程应用的基本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范标准,我局组织制定了《宜昌市磷石膏基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导则(试行)》和《宜昌市磷石膏建筑材料应用技术导则(试行)》,并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本导则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1年,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宜昌市磷石膏建筑材料应用技术技术导则(试行).pdf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