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住建局关于湖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11-3)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20-12-15 17:47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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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3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11-3)号已申请销号。按照环保督察整改销号要求,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督察反馈意见第(11-3)号整改情况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11具体内容

  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方面存在明显问题。宜昌市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普遍存在污水收集管网不健全、雨污混流、进水浓度偏低、已建设施运行效率低等问题。如夷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宜都市三板湖污水处理厂和宜都市陆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普遍在100mg/L以下,最低的仅20-30mg/L,远低于设计进水浓度。三峡工程配套建设的库区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堪忧,普遍存在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运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个别乡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损坏,难以正常运行。现场督察发现,夷陵区三斗坪、太平溪污水处理厂和秭归县的屈原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都在30%以下。

  二、反馈问题11整改目标

  1.到2020年底,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城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5%以上。

  2.2018年底,51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

  三、整改措施11.3具体内容

  1.3.城区新(改、扩)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老城区排水管网结合市政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同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城区(不含夷陵区)管网建设改造方案编制及计划制定;2020年底前,城区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基本完成雨污分流改造。

  四、整改措施11.3完成情况

  市政府已批复《宜昌市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17-2030年)》。根据《宜昌市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宜昌老城区保留雨污合流排水体制,包含西陵区、伍家岗区老城区部分;宜昌城区新建区域规划为雨污分流排水体制,主要包含沙河片区、东山园区、城东片区、东站片区、花艳片区、点军区以及猇亭区等。在规划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区域中,点军区艾家片区目前尚未启动开发建设;近年新建区域均按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建设;现状雨污合流排水体制主要存在于建设年代较久的区域,包含:沙河片区的马兰路、朝阳路、三峡大学区域,东山园区的发展大道、港窑路区域,东站片区的桔城路区域,点军区的紫阳片区,猇亭区的金猇路区域。宜昌城区规划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区域面积约188.57平方公里,其中现状为雨污合流排水体制的区域有20.9平方公里,占比11%;已建成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的区域有167.67平方公里,占比89%。

  按照系统分析、科学协调、近远结合等原则,在分析现状污水管网存在问题基础上,依据各类规划及规范要求,编制了《宜昌市城区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作思路,制定了管网建设与改造实施计划,并结合市政道路、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建项目予以推进实施。2018年以来,宜昌城区共实施各类管网设施项目182个,建设雨污水管网708.1公里,其中雨水管238公里,污水管345.3公里,另有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124.8公里。

  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五、整改成效

  宜昌城区新建项目及具备条件的改扩建项目已全面实行雨污分流制,城区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已基本完成雨污分流改造。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21日,共7天)向宜昌市住建局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张毅,电话:0717-6445119;

  承 办 人:刘涛,电话:0717-6445916。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