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上半年宜昌市建设领域附着式 升降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07-14 16:30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责任编辑:jgk002阅读量: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的要求,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市住建局于近期组织了城区建设领域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以下简称“爬架”)和起重机械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对城区32台爬架、485台起重机械进行全数检查,共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237条(其中爬架65条、起重机械172条),均已整改完毕。

  从检查结果表面,我市爬架、起重机械的设备整体状况较好,设备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稳步提升,爬架专业承包单位、起重机械的“一体化”企业在设备运行、日常维保等方面管理较为规范。如爬架专业承包单位成都市永洪机械有限工程,起重机械的“一体化”企业湖北博润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湖北顺信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宜昌明通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宜昌宏博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爬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部分设备附着支座安装不规范。主要表现在:附墙支座穿墙螺杆螺栓松动;加长支座反拉杆件未受力;导轨架第三道附墙未安装;附墙支座未使用双螺杆。如河南天立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专业承包的工程项目。

  2.部分设备架体防护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临塔吊附墙处的架体外立面安全防护不到位;走道板与外立面(冲孔钢网)间防护不严密;架体断面与天井处间隙过大;翻板与建筑外墙之间的距离过大,安全防护不严密。如河南天立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专业承包的工程项目。

  3.部分设备构配件连接不牢固。主要表现在:部分架体连接螺栓松动。如湖北进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承包的工程项目。

  4.个别设备防坠安全装置失效。主要表现在:部分架体的防坠装置复位弹簧失效,不能正常使用。如湖北进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承包的工程项目。

  (二)起重机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塔吊。主要表现在:少数塔吊基础无排水措施或不能发挥作用,塔吊安装不规范,设备标准节螺栓长度、螺栓拧紧力矩不满足规范要求,起升卷筒、滑轮、吊钩钢丝绳防脱装置失效,平台防护栏杆缺失或安装不牢固、不稳定,风速仪失效或未安装,日常维保不到位。如宜昌程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宜昌九鼎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设备。

  2.施工升降机。主要表现在:部分施工升降机安装不规范,施工升降机附墙架平面与附墙面的法向夹角大于8°,吊笼与楼层平台、侧面架体的间距超过规范要求,日常检查维保不到位。如宜昌明龙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宜昌大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设备。

  3.门式起重机。主要表现在:少数门式起重机轨道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设备轨道对接处间隙过大,轨道压板不规范,起重量限制器未安装或失效,吊钩起升高度限位装置失效,天车行程限位失效等,设备运行安全受影响。如湖北星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设备。

  4.架桥机。主要表现在:部分架桥机安装不规范,天车梁固定螺栓不全,起升钢丝绳绳卡数量、方向不符合规范要求,天车行程限位装置未安装或失效,吊钩起升高度限位装置不全或失效。如湖北星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设备。

  三、检查结果运用

  对1家爬架专业承包单位成都市永洪机械有限公司,4家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湖北博润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湖北顺信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宜昌明通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宜昌宏博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通报表扬,记优良行为。

  对2家爬架专业承包企业河南天立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进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对5家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宜昌程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宜昌九鼎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宜昌明龙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宜昌大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湖北星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各部门要推进大型设备的智能化监管,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资料造假、不执行安拆方案、不旁站监理、虚假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约谈、诚信惩戒和责令停工整改等措施,涉嫌违规的移送给有关部门立案调查。通过严格监管,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做到设备消除隐患、运行使用安全。

  (二)压实企业安全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落实建筑机械管理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建立健全建筑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经常性检查;检验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建筑设备检验检测业务;爬架专业承包单位、建筑机械“一体化”企业要扎实开展日常巡检和定期检查。

  (三)严格安拆使用管理。设备安拆应严格按行业技术标准和安拆方案执行。对“套牌”使用机械设备的,或设备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坚决避免建筑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规范上岗人员管理。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对作业人员资格的检查,特别是爬架安拆、升降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人证合一。专业承包单位、建筑机械“一体化”企业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