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事后核查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1-08-20 13:11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责任编辑:刘溯剑阅读量:
根据省、市住建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对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事后核查。现将核查意见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截止8月19日,共核查企业80家,核查通过80家,不通过0家,其中暂定新申请36家(通过36家,不通过0家)、延期申请33家(通过33家,不通过0家)、升级四级申请11家(通过11家,不通过0家)。
二、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6日。
三、有关单位对核查意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供书面申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作放弃申诉权利。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宜昌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B5窗口(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0717-6851537)。
四、对公示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涉黑涉恶社会背景的,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宜昌市住建局城建综合科(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邮编:443000,电话:0717-6445948)。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