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宜昌市第三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专家的通知

日期:2022-03-23 11:22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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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发展提供高效服务,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现决定公开向全市征集第三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以更新和完善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库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预拌混凝土管理四类组成。专家从行业主管部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检测机构、商混企业管理和技术工作岗位的在职及退休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取,其中:

  (一)质量分类:岩土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调、建筑电气、给排水(防水)、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装饰装修及其它;

  (二)安全分类: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水下作业工程、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综合管理及其它;

  (三)检测分类:建筑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建筑节能、室内环境、建筑幕墙、设备安装及其它;

  (四)预拌混凝土分类:不分类别。

  二、专家工作内容

  (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调查研究,为行业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二)参与起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

  (三)参加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及质量评价;

  (四)参加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新工艺、新技术鉴定活动;

  (五)参与建设工程技术方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专项方案论证和咨询;

  (六)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为建设工程抢险救 援提供技术指导;

  (七)为行业内培训活动提供技术服务;

  (八)从事行业管理部门或企业需求的其他技术性工作。

  三、专家入选资格

  (一)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

  (二)熟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管理水平,在建设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具有工程技术类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8年以上;

  (四)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虽不具备高级职称,但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并持有工程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工作;

  (六)有参加质量安全检查督查、专家论证等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四、申报程序

  (一)单位初审。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专家入选资格严格把关,做好专家推荐和初审工作,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须征得本人同意)。

  (二)网上申报。各单位通过“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管理系统”(http://zlaqzj.hbcic.net.cn:8010/zhgd_sgzl/logon)注册单位账号,组织单位内所有申请人统一进行网上申报。退休或自由执业者,以个人名义注册账号,进行网上申报。之前已经申报但未入库的,可登录系统更新信息,再次申报。

  (三)现场审核。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宜昌市第三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人选推荐表》1份,经专家本人签字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于2022年4月1日前携带推荐表(含电子版)、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前往审核现场(可集中代办)。联系人:王亚玲,联系电话:6453509,联系邮箱:87400286@qq.com,地址:宜昌市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宜昌市体育场路7号建管大楼)403办公室。

  单位推荐、个人申请,均应如实填写。若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市住建局将综合各单位推荐、个人申请情况,组织评审,择优录入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并在市住建局网站公示。

   附件:宜昌市第三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人选推荐表(样表).xls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