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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住建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对远安县鑫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建筑业资质进行了事后核查。现对核查不通过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予以撤回,请企业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市民之家四楼住建局窗口领取(体育场路46号4B16)《撤回许可决定书》。联系电话:0717-6851850。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