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党组关于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4年5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巡察反馈意见后,党组迅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反馈意见,深挖问题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凝聚“抓整改促提升”的思想共识,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围绕9个问题,细化27条整改措施,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全面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定期分析,靠前指挥,步步跟进,扎实深化整改。
三是持续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落实。建立“双周调度、每月通报、定期督办”工作机制,党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督办整改进度,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整改期间,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整改工作开展集中研讨,党组成员分别交流发言;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专题会,推动整改工作逐项落实、见到实效。
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作为落实问题整改的重要抓手,从制度层面补齐短板漏洞,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研究发布《关于加强全市房屋漏水问题处置工作的通知》等8个行业建设通知;研究出台《关于促进宜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宜昌市住宅品质提升技术指引(2024年版)》等6个技术指引和措施办法,正在审议出台《宜昌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宜昌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规定》等6个行业制度文件。通过建制度、立规范,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引导和强化制度执行,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领会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28日党组会专题学习《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二是出台《关于提升宜昌城区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12条支持政策、《关于促进宜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6条措施,联合市资源建设局出台《宜昌市住宅品质提升技术指引(2024年版)》,提高宜昌住宅设计水平,促进住宅品质提升。三是充分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尽可能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将合规项目纳入融资“白名单”管理。截至2024年9月,宜昌市“白名单”项目共32个、授信45.1亿元、放款26.47亿元。四是切实做好与统计部门对接,强化房地产项目入库纳统工作,截至2024年9月,2024年新增入库房地产项目38个,计划总投资190.57亿元、建筑总面积318.79万平方米,有力充实房地产项目库。
2.关于“污水处理存在短板,保障水环境安全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4年9月,全市“十四五”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已完工36个、在建23个、拟建1个,已完成投资60.74亿元,改造污水管网197.34公里,完成率分别为60%、49.82%、35.2%,项目均达到计划时序。二是印发《宜昌市城市地下管网“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宜昌市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重点任务清单》,将相关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推动工作开展。三是“两网”工程29个子项全部启动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22.8亿元(占比58.48%),完成混措接改造242处(占比61.58%),沿江新建5.9公里截污干管,已完成约4公里(占比67.8%)。管网攻坚战项目先导项目(5个)已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4315万元。四是督促各生活污水处理厂强化运营监管和化验人员培训,2024年1-10月,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BOD5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规模占比81.72%,已达到年度目标。
3.关于“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2024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责任清单》,2024年6月召开了宜昌市2023年度海绵城市建设国家示范绩效评价工作专家现场复核迎检准备暨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议,压实了各单位主体责任,专项部署了相关整改工作,督促在建项目加快项目建设推进,加强中央补助资金执行绩效。针对部分不能按期完工项目,7月启动示范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2024年8月8日召开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2024年第三批中央补助资金分配及示范项目库调整专题会议,11月召开完工项目验收情况及在建项目、备选增补项目进展情况调度会,全面调度示范项目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9月,2024年累积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现场专项督导8次,开展常规项目巡查122次,审查设计方案221次,已完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15个。定期召开两网项目调度会,拟定节点计划,挂图作战。目前,隆康路内涝治理子项已完成顶管约0.83公里(占比90%),混措接改造完成242处(占比61.5%)。二是积极对接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协调市财政局加强对中央资金使用项目进行跟踪评价。组织专人对接受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进行现场复核,2024年以来开展现场巡查80次、专项督导3次,督促指导项目单位积极开展海绵专项验收,已完成专项验收及材料存档47个,60个项目完成现场预验收,根据现场已完成海绵工程量及时安排专项资金拨付。针对部分不能有效完成专项资金使用的项目,2024年7月启动了中央补助资金动态调整工作,2024年8月8日召开了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2024年第三批中央补助资金分配及示范项目库调整专题会议,11月进行了使用情况逐一摸底核对,确保资金使用有效。
4.关于“督导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已组织城区各区开展年度项目改造方案联合审查,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并明确改造标准。二是2024年计划实施改造的245个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均已征求居民意见,并进行方案公示,避免施工过程中不必要的变更事项。三是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拟聘请行业专家开展检查。每月调度2024年项目进展、完成投资情况,调度情况及时通报。
5.关于“行业安全监管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季度开展两轮质量安全市场综合大检查、深基坑高边坡及涉水项目专项检查和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累计抽查216个项目,361台次起重设备,下发整改通知书187份、局部停工通知书8份和执法建议书11份,督办整改重大事故隐患8条。二是已督促“两网”二期PPP项目参建各方,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合同履约管理。组织参建各方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及隐患排查,召开事故复盘专题分析会,清退事故分包单位,对事故责任人、责任单位累计处罚110万元。三是已完善危大工程管理子平台,通过施工项目危大工程实施前主动填报,对超危工程专家论证申报、专家抽选、论证结论、跟踪检查实施线上监督,实现对全市危大工程清单式信息化全流程管理,危大工程项目经理带班巡查率超90%;已利用NFC对高边坡、深基坑开展巡检预警。四是出台《宜昌市县市区住建部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对县市区住建部门开展2024年一季度和二季度考核。
6.关于“指导推进县城品质提升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督促相关县市区做好县城品质提升工作,协调推进进度滞后的11个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二是督促当阳、兴山、长阳等地加快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补短板项目建设,强化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和化验人员培训,2024年1-10月,三地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分别为69.56%、35.01%、35.03%,超过2023年强县工程目标。三是完成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专业第三方线上设备维护工作,积极实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已完成各县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核减工作。四是全市1319个行政村实施垃圾分类试点村1068个、占比81%,达到目标要求。
7.关于“回应群众诉求推动提升居住环境舒适性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多次专题研究,并将其列为重点任务,重点推进。二是编制《宜昌市房屋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指导手册》,出台《关于加强住宅防水工程全过程溯源管理的通知》,以防水工程为切入口,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全过程质量溯源管理系统,通过规范发包行为、加强岗位技能培训、落实设计和班前交底、严格材料管理、实行样板验收、强化隐蔽验收、突出验收检测等方面对防水施工全过程加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检查频次,从源头防治渗漏问题。三是出台《宜昌市房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导则》和《投诉处理“六必须”》,进一步规范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流程,积极牵头处理市区监管项目质保期内的房屋漏水问题,指导各地住建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质量首要责任和维保义务,依据运用信用管理、行政处罚、公开曝光等手段,倒逼参建各方提高解决投诉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四是畅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房屋漏水问题的渠道。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的通知》,将屋面漏水列入应急维修范围。按照“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的要求优化办事指南,明确了“应急维修申请即受理”的办事原则,减少了业主表决、预算分摊2个环节,拨付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对紧急维修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跟踪评审,确保维修资金使用安全的问题。
8.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2024年1—2月份情况通报》,明确要求“规范项目审批事项申报,提升并联审批。在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工程规划许可、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及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同时申报,并联审批;在施工许可阶段,推进施工许可阶段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备案、安全监督备案、消防设计审查、人防监督备案等事项并联申报,集成办理,若项目涉及城管、园林的事项需一并申报;竣工验收阶段,实行联合验收,不再要求申报竣工验收备案。”二是督促水气企业在施工用水报装环节靠前了解市场用水需求,及时主动与项目业主对接。三是推广开展前置服务。利用市工改平台在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提前推送项目用能需求信息,指导公用事业企业服务专员主动联系跟踪服务。
9.关于“整改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排查和复核校准,城区(含夷陵区)核定燃气管网底数3445.51公里,2021年以来发现“问题管网”533.54公里。城区已完成改造533.54公里,改造完成率100%。二是已按照“一楼一策”制定了整改方案,同时制定整改工作时间表,已整改现代城市广场、强华大厦等6个,剩余8处公寓楼隐患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持续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抓好主责主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持之以恒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狠抓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纵深。
三是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工作整体提升。紧盯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上级要求和部门职责,高标准、严要求,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举一反三,由表及里,综合研判,系统发力,形成一批防止整治问题“纠而复发”的行业政策措施和监管制度。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为宜昌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3日。联系方式:电话0717-6446546(工作日8:30—17:30);通讯地址:宜昌市夷陵路93号,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289924218@qq.com。
中共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党组
2024年12月9日